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5来源:本站

全院师生: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武汉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工(2020)53号]文件,新闻传播学院对做好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 年 10 月 9 日-10 月 28 日。

 

二、评定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才具备评定资格。

 

三、评定条件

       详见院学字〔2017〕46 号文件第二章。相关评定条件补充说明如下:

1.学生的课程学习测评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100/4,平均学分绩点通过教务系统导出。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中“学年内有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奖资格”指当学年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合格记录,即补考后合格仍不具备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

       新闻传播学院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此次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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