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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大学生作为重要的消费群体和未来社会建设者,常面临网络购物、兼职就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权益纠纷问题。然而,许多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缺乏系统了解,维权意识薄弱,甚至因“怕麻烦”而选择隐忍。与此同时,传统的普法宣传多以单向知识灌输为主,难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新闻传播学院拟通过“普法情景剧”的形式,鼓励学生以年轻化、趣味化的方式主动探索权益保护知识,让法律条文“活起来”,真正走进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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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本次活动旨在提升学生权益意识,通过视频创作引导新闻传播学院学生主动学习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理解维权途径与流程,强化“知权、懂权、用权”的能力。同时激发学生参与热情,以短视频为载体,发挥学生创意与新媒体技能,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传播力。最后在学校营造法治氛围:通过优秀作品展示,在校园内形成“权益无小事,维权有方法”的共识,推动建立更透明的校园权益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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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普法情景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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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初审地点:武汉传媒学院
武汉校区3204教室
大悟校区320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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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3月5日—3月16日20:00提交作品
3月17日初审(具体时间QQ群通知)
3月19日—3月22日22:00线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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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新闻传播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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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与学分设定
一等奖剧组(1个),0.6学分/人,共6个名额;二、三等奖剧组(4个),0.4学分/人,共24个名额;参赛未获奖同学,0.2学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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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流程
报名阶段
同学们可以在到梦空间进行报名,被录取的同学需要在活动开始前进入QQ群。群内会发布活动最新进展、通知重要信息、同时帮助同学们答疑解惑等。
实施阶段
1、工作人员会在初审报名前收集齐活动视频以及活动报名表内容,3月16日晚八点前截至作品以及报名表提交。
2、初审:工作人员会提前拟定评委名单,将评审名单、评选标准、打分情况在参赛QQ群进行公示,3月17日进行初审,最终共选出10组作品进入复审。
3、复审:初审选出的10个作品会联合宣传部于新闻传播学院公众号以推文形式进行公示,并于3月19号设置投票模块,截止至3月22日晚22:00停止继续投票,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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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1、该活动以小组形式参加,小组3-6人(6人为上限,包含演员、摄像、剪辑后期)。
2、因为此活动为报名制。所以全组人员必须全部报名,如果小组有成员没有报名成功,将不会发放学分,也不能成功参加此活动。
3、报名成功的同学加入QQ群,群号:1030623491。由该组主要负责人向群内工作人员发送该组报名表。
4、如果小组内有人不参与作品制作,可向负责人反映,将不会发此人学分。
5、在活动截止日期前必须提交报名表和作品,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6、提交方式为邮箱提交,由每组主要负责人提交,负责人提交时需要对作品重命名为“剧目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邮箱号为:1066237927@qq.com(加入QQ群后会做细致解释)。
7、以往其他视频大赛提交的作品不可提交,一经发现,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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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须知
拍摄要求
1、作品范围为关于普法类视频,具体则是“权益法”。
2、拍摄的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传播宣传负面价值。
视频要求
1、视频格式为mp4格式,时间为1-4分钟上下浮动,最多5分钟。
2、视频分辨率为1920X1080,4k视频尽量减少,不方便邮箱发送。(若是手机拍摄外加剪辑软件确实无法查看分辨率,可以不做此要求)。
3、视频需为横屏,拍摄工具不限。(如果实在有同学弄不清楚,要求2可不做要求,按自己手机自动的来)。
评分标准
一、整体分(60分)
1.作品内容完整性(20分)
2.画面音质流畅,拍摄技巧,制作技巧(20分)
3.作品有正确价值观(20分)
二、创意分(40分)
1.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20分)
2.演绎生动,能够准确进行普法宣传(20分)
注意事项
1、想要参加的同学须在活动开始报名后在到梦空间内进行报名。
2、报名成员须及时查收到梦空间消息,被成功录取的同学需要及时进入QQ群。
3、各位同学需要及时查看QQ群消息。
4、录取成功的同学需要在活动规定时间前提交视频以及报名表,未提交者不予发放学分。
5、由于发放学分的限制,全组人员必须全部报名到梦空间活动,如果小组有成员没有报名成功,将不会发放学分,也不能进行补录。